[露中]一个码农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稍微修改了一下

 

一碗不落金司机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反映时代,但要做盾牌,不要做镜子。

  谢邀。

  说在前面,我本人并不是码农,但恰好认识那么一个后厂村的T8,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吧。整体而言,明明月薪五万他却活成了月薪五千的样子。

  本来我和码农是八杆子也打不着的,但俗话说得好,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姻缘一线牵。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深夜的地铁站,空荡荡的地铁站里灯火通明,他一个人坐在地上蜷着身体盯着电脑屏幕,像一个迷失了的半透明幽魂。

  放跑两班地铁没坐,我一直断断续续地朝他看,因为我晓得一直盯着他必然会引起他的注意,那么他手头的工作也会被打断了,虽然我喝得半醉,但这一点道德还是有的。我那时候并不是知道他是大神级别的,还以为他才从学校出来,去他公司玩才晓得,和他同一水平的人普遍要比他大上十岁左右,并且早早掉光了三千烦恼丝。

  也许是我喝醉了不怎么灵光,他最终还是抬起头来发现了我,电子屏的冷光照到他脸上像虚化似的反而让脸部轮廓不怎么清晰了,虽然一身疲惫但双目清明。他轻轻看我一眼并没有太在意,转而像河豚一样鼓着腮,支着下巴继续看他的电脑。

  又来了一班车,我确信那是最后一班了,他也收拾了东西往车里走。他坐在座椅最边上,闭着眼睛,我这才能好好打量他,虽然我和他隔着好几步,但是车厢里没别人,我可以肆无忌惮地看他。

  他穿着红卫衣,头发拢在帽子里,油光水滑的很让人羡慕。红色把他衬得很精神,白白脸上的五官精致而协调,我看了十几分钟一点也没生厌,反而上瘾般欲罢不能。他的气质更像是学者,很淡远的样子,不过这一定也不是码农们的共性了。

  他很累,我能感觉到,在他闭着眼睛休息的时候我挪到他身边他也毫无察觉。等我近得能看见他脖颈上的蓝筋的时候,我也看见了他鸟羽一样的睫毛,黑而长,密密地停歇在那,眼睛底下一块黛青的黑夜的吻痕。

  虽然没有人下车,但地铁还是到站即停。我在等一个合我心意的刹车,能让陷入昏睡的他靠在我肩上。我已经挪过来了,只要等就好了。真不知道我是喝醉了才有这样的想法还是我清醒时更加善于制造暧昧的情景。

  总之我利用完惯性之后顺便利用了地铁到站的停靠时间,在我要下车之前飞快地亲了他一下,然后逃到车外头,他惊觉的瞬间,地铁早已经关上门跑出十几米了。

  可偷亲就偷亲吧,偏偏我还给抓到把柄了。在一个本该睡死过去的周末早晨,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嗯……他打来的。忘关热点引发的惨案。我本来以为他把这事放在脑后了,现在看来其实是工作日没时间计较,特意留到了周末慢慢处置。可见他很有可能是个记仇的人,但是我喜欢。

  那一天我没有喝酒,但还是觉得他很好看,我盯着他看,他好像给我看得不好意思了,低着头看杯子里的饮料。本来是我理亏,但现在好像是他做错了事一样,脸窘得通红,眼睛却星子一样发亮,我突然很想欺负他,于是得寸进尺地说:“要不我们在一起吧?”

  他一开始很惊讶,眼睛睁大了看着我,估计是受了冲击,好几秒之后才磕磕绊绊地找话拒绝,但我看上的男人怎么可能轻易放过。最终我们还是在一起了,虽然他根本没给我什么机会,但我一不怕丢脸二不怕没面子,死乞白赖终于把他给追到手了。

  其他都是些细水长流的小事,最值得一说的是我听说他喜欢毛绒绒的东西就租了那种人可以穿进去玩偶套,手里抓一叠纸在他公司门口蹲守,假装发传单的。他一看见果然被引过来,我扔了手里的纸,一把扛起来撒腿就跑。从此平均时速每小时二十千米的后厂村路上流传着一个传说,曾经有那么一个黄昏,永不服输的沙雕熊猫人扛着一名瘦弱女子拔足狂奔,很有点宙斯变成白牛拐走腓尼基公主欧罗巴的意味。

 

从他的反应我可以推测出他肯定是明白有得必有失的道理的,一个程序员如果有头发,那么很大概率不能有女朋友了,但男朋友除外。

  他之前在阿妹你看待了几年,也许是终于受够了下班之后只能去gay吧喝酒,一年之前毅然决然回了国。本来一个人住,答应和我在一起之后我就搬过去了。他平时很忙,觉都不够睡,刚同居那一阵天天迟到,总体说来得怪我,怪我不让他睡觉。

 

他回国之后办了信用卡,额度是6千,好歹是北京,挣5万花6千还不是……在后厂村就很困难!每个月我们俩都竭尽全力奢侈靡费,绞尽脑汁思考着如何骄奢淫逸,以让他每个月花掉6千块为终极目标。

 

除了确实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花钱之外,没时间出去也是个重要因素。披星戴月去上班,下了地铁踩二十分钟共享单车,哪怕精确计算了耗时最短的方案,在路上耗费的一个小时是扎扎实实一点也挤不出水的。好不容易下了班,披星戴月回家,洗漱完了倒头就睡,周末也完全没有出门的劲头,确实花不了多少钱。

  他做饭很好吃,但上班的时候吃食堂比较(来)方(得)便(及)。他公司的食堂就像大多数学校的食堂一样,打饭的阿姨都有治不好的抖手病,味道也全靠同行衬托。工作日是没法指望了,只有周末能吃上他做的饭菜,如果我能在床上放过他的话。

 

以前吃饭单纯是满足机体需求,到了饭点自动饥饿,于是决定吃饭,但是还要痛苦地思考吃什么,但和他一起却不是这样。看他弄吃的是消磨时光,重点是消遣,不是因为饿。我系上围裙听他指挥,手忙脚乱地“帮忙”,他见我的样子笑得没办法,但我一点也没有撂下不干的意思,他也没把我赶出去。

 

“大不了你就给我递递东西,实在不行光站着和我说话也行。”他说。光站着哪够,在充满烟火气息的厨房里头,欲望是最鲜明响亮的东西,幽蓝的火噗一下亮了起来。

 

我不会做饭,只在小时候跟着奶奶学过煎饺子,我花了好大劲把制作流程给列清楚了,然后给他煎了一锅牛肉馅和面皮疙瘩。

 

但好消息是——因为那个月买了新的煎锅,我们俩共同的终极目标终于达成了。

  有时候他也会说我霸道,光着两条腿站在床边,嘟嘟囔囔喋喋不休,身上胡乱套着我的衬衣,扣子扣得从头错到尾。我猛一拉他他就摔到我身上,就这样还在数落我,那我肯定不能让他继续说我啦,扣住腰吻过去,亲得气不够直捶我肩膀也就好了。

  冬天的时候我的车出了点毛病,送去修了,只能和他挤地铁去上班。我本来很头疼那样的局面,一个个挤得像真空包装里的压缩食品一样,一丝空隙也没有。冬天的情况更加糟糕,所有人都穿得那样多,转身都转不开。但我理所当然地可以把他抱在怀里,搂得紧紧的,他在我胸口埋着头,耳朵尖红得滴血,车里的人都在睡觉或者看自己的手机,我感到一种很隐秘的喜悦。

  一个星期之后我继续开车送他,只恨车没能修得慢一点。

 

对啊,我就是要把所有问题都答成“请分享你的感情经历”的样子。

 

我每天好像有一百个地方可以去,但这样恰恰正是无处可去的样子,他的生活是按着表走的,一分一秒都严丝合缝丝毫不差的,我则是从心所欲,每天上班基本只点个卯,想去哪就去哪。想起他的时候只要一看表就可以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时间久了连他的神态都可以猜出来。

 

他不喜欢改变,所以是我搬到他家去,而我作为他生活里的变化又没有让他讨厌,于是沾沾自喜,更加恃宠而骄了。他的话很少,我有时候躺着和他说话,说了一大串他只“嗯”几声表示回应,但脸上的表情是极认真地在听的样子,有时候带着进到梦境里也是一副极认真倾听的样子。真的太可爱了。

 

他几乎从来不直接表达他的心意,好像生怕一说出口就要丢掉什么珍视的东西似的,我逼着他说也说不出来,但我还是会在手腕上套一个皮筋,等他散着头发怎么也找不到的时候递给他,在我的设想里,那个时候我肯定已经能给他梳头了。

 

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有钱,毕竟曾经的我也认为我也是个有钱人,直到遇见月入好几狗的他,甚至喜欢他也不是因为他好看得到了惊艳的程度,虽然他要是不好看是无法引起醉汉长时间注意的。我喜欢的是转眼即逝,甚至难以捕捉的东西,是他刷牙时半眯缝的倦眼,是遗落在颈间的茸茸碎发,是玻璃杯上四座小山峰一样的指节,是深夜里他身上亮飒飒的白光,是此心安处。

 

我承认我享受掌控全局,但是每天与错误搏斗的他深刻地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觉得他是喜欢错误的,至少曾经有个错误让他必须搭最后一班地铁,也让我在某个本该睡死过去的周末早上接到一通电话。

 

其实大多数程序员是讨厌错误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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